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产金额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概况: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地处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320MW级国产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0年4月相继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建设2×630MW级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和2006年2月投入商业运行。
本项目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使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自2023年9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台机组计划投产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第二台机组计划投产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2.2 服务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滨江大道118号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4 服务内容:为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环保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依照国家环保法规规范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需进行投产前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按照《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任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别判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1投标人必须是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注册单位,且未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黑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须提供两个网站相关页面查询截图,地址:https:);
3.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在投标单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且同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2.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定要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关键内容的合同页)。
3.2.4投标人一定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5月8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1)在平台免费注册(技术上的支持电线),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本项目联系人。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平台直接发送给该联系人。由于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待平台确认;
3)待平台审核通过后,点击屏幕左侧“我的项目”,选择相对应的项目,通过线上扫码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用500块钱,不予退还。
5)格外的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递交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时之前寄送至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1、此公告仅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相应的责任。
没有了